吳小員外-夷堅志
趙應之是南京宗室,和弟弟趙茂之一起住在京城,平日又與一位富戶吳家的小員外交好,三人天天遊樂。春天時,他們到金明池遊玩,沿著一條小路走到一家酒肆。店中花木扶疏,器物陳設整潔雅致,環境十分清幽。店裡有一名年輕貌美的賣酒女子。三人停下買酒。趙應之指著女子對吳小員外說:「叫她來陪我們喝酒如何?」吳小員外非常高興,便開口逗引女子。女子也欣然答應,坐下陪飲。才剛舉杯,女子遠遠看見父母從外面回來,趕緊起身離席。三人的興致也就散了,各自離去。當時春天已近尾聲,三人沒有再去,但吳小員外對女子念念不忘,甚至在夢中都會想到她。第二年,他們又結伴重遊。到了那家酒肆,只見門庭冷落,原先賣酒的女子已經不在。三人坐下喝酒,便向那對老夫婦詢問:「去年我們來時看見一名女子,如今她在哪裡?」老人愁容滿面地說:「那正是我們的女兒。去年全家去掃墓,她一個人留在店裡。我們回來以前,有三個輕薄少年陪她喝酒。我們只是稍微責備她,說一個未出嫁的女子做出這種舉動,以後還怎麼嫁人。她從此悶悶不樂,沒幾天就死了。屋旁那座小土丘,就是她的墳。」三人聽了不敢再問,匆匆喝完酒便回城,一路都為她感到惋惜。
天色已晚,快到住處時,忽然有一名蒙著頭的女子迎面走來,對吳小員外說:「我就是去年在池邊見過的人。員外今天難道是特地去我家找我嗎?我父母只是想讓你死心,所以騙你說我死了,還弄了一座假墳騙你。我這一整個春天也都在找你,今天總算遇到了。如今我搬到城中一條小巷裡,住處有一座很寬敞乾淨的樓,你願意跟我去嗎?」三人大喜,下馬同行。到了女子住處後一起飲酒,吳小員外更留下過夜。此後三個多月,他不斷前去,身體卻一天比一天憔悴。吳父責問趙家兄弟:「你們究竟帶我兒子去了哪裡?現在他病成這樣,萬一死了,我一定告到官府。」兩兄弟也開始害怕,懷疑事情不對。聽說皇甫法師擅長治鬼,便趕去請他查看吳小員外。皇甫法師才遠遠看見便大驚,說:「鬼氣太重,邪祟已經深入身體。必須立刻往西方三百里之外躲避。如果與她糾纏滿一百二十天,就一定會被她害死,到時再也救不了了。」三人立即動身前往西洛。然而無論走到哪裡,每逢吃飯,女子一定出現在房內,夜裡也總是坐在吳小員外床上。到了洛陽不久,正好滿一百二十天。三人在酒樓相聚,心中又愁又怕,恰巧看見皇甫法師騎驢從樓下經過,趕緊下去求救。
皇甫為他設壇施法,又交給吳小員外一把劍,說:「照現在看來,你本來必死。今天回去以後,把門緊緊關上。黃昏時如果有人敲門,不管是誰,開門就刺。若刺中鬼,你或許還有活路;若不幸殺到活人,也不過是依法償命。反正都是死,至少還有一線生機。」吳小員外照辦。黃昏時果然有人敲門,他提劍猛刺,對方應手倒地。點燈一看,竟正是那名女子,鮮血流了一地。巡街士卒立刻把吳小員外逮捕,連趙家兄弟與皇甫法師也一同關進監獄。然而案子怎麼審都說不通,官府只好派人到金明池酒家查問。女子父母說,女兒確實早已死去。官府掘開墳墓檢驗,只看見衣服像蟬蛻一般留在棺中,屍體早已完全消失。至此官府才明白事情有異,將眾人釋放。這件事是江續之所說。
關於《夷堅志》與作者
《夷堅志》是南宋洪邁編纂的志怪筆記小說集,書名取自《列子・湯問》「夷堅聞而志之」,意指記錄天下奇聞異事之人。全書歷時約六十年陸續寫成,原有四百二十卷,是宋代規模最大的志怪小說集,今僅存約二百餘卷。內容包羅神鬼精怪、冥報夢兆、醫卜妖巫、民俗軼聞,多採自親友見聞與當事人口述,並常註明消息來源,保存了大量宋代社會生活的一手材料,對後世話本、戲曲影響深遠。
洪邁(1123-1202),字景廬,號容齋,饒州鄱陽(今江西鄱陽)人,南宋著名學者、文學家。紹興十五年進士,官至端明殿學士,曾出使金國。其父洪皓出使金國被扣留十五年,氣節聞名,號稱「宋之蘇武」。洪邁另著有《容齋隨筆》,與《夷堅志》並為傳世名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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