蔣通判女-夷堅志

錢符,字合夫。紹興十三年,他擔任台州簽判,前往寧海縣審理案件。七月二十六日,他住在妙相寺休息。

當時錢符正靠著桌子隨手寫字,忽然感覺有人在拉扯他的筆。回頭一看,卻什麼也沒有。

當晚睡醒時,他隱約覺得床前站著一個東西,便叫隨從起來點燈,又發誓禱告並出聲質問,東西才消失。

第二晚,那東西又出現在原來的位置。錢符問:「如果你真是鬼,就敲一下屏風給我看。」話還沒說完,屏風竟從上到下連續發出數十聲敲擊。

錢符嚇得命人點燃兩支火炬。立刻有一隻大飛蛾飛來,把燈火撲滅。接著那東西便坐到腳踏床上,背對著他,一句話也不說。

錢符仔細一看,原來是一名女子,頭戴圓冠,穿淡碧色上衣,繫著明黃色裙子,身材異常矮小。她坐了很久都不動。錢符默念數遍天蓬咒,女子忽然掀開帷幕衝了出去。

在外值宿的人接連驚叫。錢符問發生什麼事,他們說:「剛才有一個女人從裡面跑出來,走得非常快,甚至踩著我們的臉跑過去。」眾人描述的衣著,正和錢符看到的一模一樣。

錢符以為女鬼已經離去,而且夜已深,也來不及搬房,只好重新睡下。結果夢見那個女人直接爬上床,把頭枕在他的左肩上,身體冷得像冰石。

女子自稱:「我是蔣通判的女兒,生孩子時死在這裡。」接著強迫錢符與她交合,錢符極力抗拒,才猛然驚醒。

第二天,他向住在寺中的郭元章詢問。郭元章所說的事情,竟與錢符所見完全一致,而且錢符睡的那張床所在位置,正是蔣通判女兒當年死亡之處。

這件事是錢符本人所說。


關於《夷堅志》與作者

《夷堅志》是南宋洪邁編纂的志怪筆記小說集,書名取自《列子・湯問》「夷堅聞而志之」,意指記錄天下奇聞異事之人。全書歷時約六十年陸續寫成,原有四百二十卷,是宋代規模最大的志怪小說集,今僅存約二百餘卷。內容包羅神鬼精怪、冥報夢兆、醫卜妖巫、民俗軼聞,多採自親友見聞與當事人口述,並常註明消息來源,保存了大量宋代社會生活的一手材料,對後世話本、戲曲影響深遠。

洪邁(1123-1202),字景廬,號容齋,饒州鄱陽(今江西鄱陽)人,南宋著名學者、文學家。紹興十五年進士,官至端明殿學士,曾出使金國。其父洪皓出使金國被扣留十五年,氣節聞名,號稱「宋之蘇武」。洪邁另著有《容齋隨筆》,與《夷堅志》並為傳世名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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