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陸氏負約-夷堅志

衢州有一名姓鄭的人,自幼性情曠達,又很有文才。

他娶了會稽陸氏的女兒為妻。陸氏容貌美麗,性情明快爽朗,夫妻感情十分深厚。

有一次,鄭某在夫妻私下相處時對妻子說:「我們兩人的感情已經如此深厚。如果有一天我不幸先死,你不要再嫁;如果你先死,我也不會另外娶妻。」

陸氏回答:「我們本來就應該一起白頭到老,為什麼偏偏要說這些不吉利的話?」

十年間,夫妻生下一子一女。

後來鄭某生了重病。臨終前,他又當著父母的面重新說起當年的約定。

陸氏只是低著頭哭泣,沒有回答。

不久,鄭某去世。

然而丈夫才死不到幾個月,就有媒人前來說親,陸氏也開始與對方商議婚事。公婆責備她,她卻不肯聽從。

等到喪服一除,她便把自己的財物全部帶走,嫁給蘇州一名姓曾、擔任工曹的官員。

結婚才七天,曾某便奉漕司命令,到別的州郡主持考試。

曾某離開兩夜後,一天傍晚,陸氏正在廳堂屏風旁散步,忽然看見一名傳遞公文的急腳走進庭院,向她下拜說:「鄭官人有一封信。」

陸氏叫婢女上前取信。

只見信封外面寫著「示陸氏」三個字,筆跡竟和亡夫生前完全一樣。

再回頭時,那名送信的急腳已經消失不見。

陸氏拆開信,只見裡面寫道:

「我們結髮為夫妻十年,我本是一生與你共同祭祀祖先的人。從早到晚,我們一同歡樂;我的俸祿若有剩餘,也都與你共同享用。

「如今我忽然如大幻一般長辭人世,你究竟是戀慕上了什麼人,竟如此輕易放棄當年的承諾?

「你拋棄我留下的田地,把財產搬到別人的家中;不顧我還留下孩子,也不念我還有父親。

「論道義,你不足以做人家的妻子;論慈愛,你不足以做人家的母親。

「我已經向上天控告你,不久我們便要到陰間官府對質。」

陸氏看完信後,既悔恨又悲嘆。

沒想到僅僅三天之後,她便去世了。

這封信後來落到鄭某的堂弟鄭甸手中,他曾經拿給胡翛然看。


關於《夷堅志》與作者

《夷堅志》是南宋洪邁編纂的志怪筆記小說集,書名取自《列子・湯問》「夷堅聞而志之」,意指記錄天下奇聞異事之人。全書歷時約六十年陸續寫成,原有四百二十卷,是宋代規模最大的志怪小說集,今僅存約二百餘卷。內容包羅神鬼精怪、冥報夢兆、醫卜妖巫、民俗軼聞,多採自親友見聞與當事人口述,並常註明消息來源,保存了大量宋代社會生活的一手材料,對後世話本、戲曲影響深遠。

洪邁(1123-1202),字景廬,號容齋,饒州鄱陽(今江西鄱陽)人,南宋著名學者、文學家。紹興十五年進士,官至端明殿學士,曾出使金國。其父洪皓出使金國被扣留十五年,氣節聞名,號稱「宋之蘇武」。洪邁另著有《容齋隨筆》,與《夷堅志》並為傳世名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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